从前,有个教书先生,常念别字,误人子弟,被告到县官那里。县官传他到大堂问话:从前,有个教书先生,常念别字,误人子弟,被告到县官那里。县官传他到大堂问话: “你教书经常念别字吗?” “不不,绝无此事,纯属子虚乌有!” “什么,乌有?你把乌字读成了鸟字,当堂出错,你认打还是认罚?” 先生怕打,战战兢兢地说:“认罚!” 县官提笔批下:“罚鸡三只,兔两只。” 先生回家拎了一只鸡来。县官一看,责问道:“怎么就送一只鸡?” 先生回答:“大人你不是写‘鸡三只,免两只’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