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工作者一定要有文化…
 
每年受处罚的可能来来去去就那堆人,何称数亿?
劳东燕2004听5.按我的理解,立法上对治安违法处罚记录做封

文化工作者一定要有文化…

劳东燕 2004


5. 按我的理解,立法上对治安违法处罚记录做封存的主要理由在于:一是严重的附属惩罚后果,不符合法律上比例原则的要求,即处罚的严厉性大大超过行为的不法程度。二是行为人有复归社会的权利,实施轻微违法的行为人在付出法律上的代价之后,有权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。三是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,每年受到治安处罚的人数在800万上下,加上受到刑罚的人数,每年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约有近1000万(被定罪处罚的人中,八成左右是被判处三年以下徒刑)。如此庞大的人群,不可能都被推到社会的对立面,作为反社会人员来对待;否则长此以往,几十年后,会有数亿级别的所谓反社会人员。到时几乎就很难找到家人亲友中没有处罚记录的人了。

@暴食症患者李舜生
文化工作者一定要有文化… 每年受处罚的可能来来去去就那堆人,何称数亿?
他犯了搞笑时的最大禁忌:解释笑话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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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张图片之所以幽默好笑,是因为它呈现了一种典型的“认真讲道理”与“现实荒诞感”之间的强烈反差。 图片中的文字出自一位名为“劳东燕2004”的用户,内容是关于治安违法处罚记录封存的法律讨论。作者从法律原则、社会权利和治理角度出发,逻辑严谨地分析了为何应该对轻微违法记录进行封存。其中提到一个惊人的数据:“每年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约有近1000万”,并由此推断“几十年后,会有数亿级别的所谓反社会人员”。 这个推论本身在逻辑上看似合理,但问题在于——它建立在一个夸张甚至荒谬的前提之上:如果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因为轻微违法被记录一次,那么几十年后全国几乎人人都有记录,于是“找不到家人亲友中没有处罚记录的人”就成了现实。 然而,评论区的回应“文化工作者一定要有文化……每年受处罚的可能来来去去就那堆人,何称数亿?”则直接戳破了这种逻辑的漏洞。这句话用一种略带讽刺的语气指出:现实中真正频繁违法的人其实只是少数,不可能真的出现“数亿级反社会人员”的情况。而原帖却像在一本正经地做数学建模,把“重复犯错的少数人”当成“全民普遍违法”来推演,显得既严肃又可笑。 这种幽默来自于: 1. **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**:原帖用学术口吻讨论一个荒诞结论。 2. **数字夸张带来的荒诞感**:“数亿级别反社会人员”听起来像是科幻小说里的设定。 3. **现实与逻辑的错位**:现实中违法记录并不等于“反社会”,更不会导致全人类都被贴上标签。 4. **评论的精准吐槽**:用一句“来来去去就那堆人”轻松揭穿了原帖的逻辑错误,形成强烈的反差笑点。 所以,它的笑点不是来自搞笑的语言或表情,而是来自“严肃论述+荒诞结论+现实打脸”的三重反差,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。 该图片内容涉及中国社会治理、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公共政策讨论,提及法律学者劳东燕(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)的言论片段,反映公众对过度执法、个人隐私与社会权利平衡的关注。相关话题属于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热点社会议题,包含对行政处罚泛化及数据治理的隐忧,同时映射网络舆论中对‘形式主义逻辑’与‘现实脱节论证’的讽刺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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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12/03 10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