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片反映的幽默感来自于一个非常明显的逻辑矛盾。先看场景:这里是一个公共场所,从旁边的大数字42和下方的人群看,大概率是机场的登机口或者高铁站的候车区。所有旅客在进入这个区域之前,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,而安检的明确规则之一就是禁止携带打火机、火柴等点火工具,所有这类物品在安检时都会被没收。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常识。然而,就在被没收了打火机的地方,墙上却赫然挂着一个巨大的“吸烟点”标志,甚至画着一根香烟,指示大家这里可以吸烟。
问题来了:吸烟需要火源,没有打火机,拿什么点烟?你被安检人员拿走了打火机,然后走几步路看到一个专门的吸烟区,但你手中只有烟,没有火。这时候你站在吸烟点里,只能把烟叼在嘴里,干巴巴地“吸”空气,或者试图用两根手指摩擦生火,显然不可能。这个场景就像是你被人抢走了吃饭的筷子,却被人领进了餐厅,桌上摆满了美食,你却只能看着。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,吸烟点通常还设计得像一个安全的室内空间,安装有通风设备,周围挤满了同样被没收了打火机的旅客,大家面面相觑,要么互相借火,而没人有火可借。甚至有人可能还会想,为什么不在安检处放一个打火机回收箱,然后在吸烟点放一个打火机借用机,那样才合理。
另外,这个标志本身的图案也很有喜剧色彩:红色圆圈里画了一根香烟,看起来非常像“禁止吸烟”的图标——尤其是那种红圈加斜杠的款式。结果下面却写着“吸烟点”三个字。视觉上给人一种“这里禁止吸烟,但又告诉你在哪里吸烟”的错乱感,仿佛在说“禁止吸烟,仅限此处吸烟”,或者“允许你吸烟,但请先禁止你带火”。正是这种“剥离了必要条件却提供场所”的荒谬,以及公共场所规定与人性需求之间的脱节,造成了这个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效果。